检举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干警张宪等人制造冤案、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及贪污侵占巨额财产的严重犯罪行为
尊敬的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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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领导:
尊敬的中共湖南省纪律监察委员会领导:
尊敬的湖南省公安厅领导:
我是杨佩莲,今年85岁,身份证号:432501194112070024 ,是湖南长沙刘立强冤案当事人刘立强的母亲。
我的大儿子刘立强,身份证号:4325196062601,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退休职工,原湖南龙洋教 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泰安社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9号E15-101房。 刘立强在当时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做了一些民间借贷,一贯诚信、注重契约精神,没有任何涉黄、涉赌、涉毒、诈骗及暴力催收行为。
我儿子刘立强2020年5月27日起遭受冤案,因被诬陷犯诈骗罪等多项罪名,被指定监视居住6个月,遭受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之后转入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拖延至3年6个月才一审开庭, 开庭后又拖延至4年3个月,于2024年8月被长沙市中院以(2021)湘01刑初57号《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一审上诉一年两个月后二审才开庭,2025年11月18日二审开庭后迟迟得不到公正判决。现已蒙冤2100多天。
我怀着极其沉痛与愤怒的心情,向领导实名举报控告制造这一冤案的罪魁祸首——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干警张宪。举报控告张宪等办案人员在违法办理刘立强一案时,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制造冤案、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及侵占巨额财产、将刘立强的家庭财产五千多万元侵吞据为己有的严重犯罪事实。 
一、冤案冤办、制造冤案
2019年张宪接受时任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宽“要将刘立强搞死”的旨意,对虚假报案不经核实,捏造出“刘立强是文烈宏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批准立案。到后来查出每一起报案内容都是虚假的仍然假案真做,证明他是在故意制造冤案。 刘立强从被抓后就不断向其讲明真相,告状人曾楷峰等是为了逃避债务并对刘立强实施敲诈勒索而告的黑状,刘立强的手机里有证据,告诉他抓错了人。张宪直言“要抓的就是刘立强”。 张宪直接参与违法抓捕,在抓捕刘立强时,张宪将他身上的手机、现金、手表占为己有,在明知手机中有恶意举报人曾楷峰勒索刘立强的录音证据后,隐匿真实证据,徇私枉法,制造伪证,冤案冤办,刘立强的手机里的往来短信,记录了刘立强委屈求全、恳求长期欠债不还的曾楷峰、张剑波等人还钱的事实。这些事实证据证明刘立强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能证明曾楷峰、刘建宽官商勾结勒索和构陷刘立强。张宪却徇私隐匿证据,事实上构成与曾楷峰、刘建宽共同构陷、加害刘立强。张宪明知是冤案,却冤案冤办,让审讯干警制造伪证,更是执法犯法,败坏国家司法底线。
二、刑讯逼供、非法取证
在侦查阶段,尤其在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期间,张宪亲自动手和指使手下干警黄维佳、雍俊、黄召等人,对刘立强和刘歆剑、刘鸿、李雷激、李朝晖、周念文、廖锋文、罗洪军等8人进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长日戴黑面罩、连续几十天24小时坐老虎凳、不给饭吃、不让睡觉、淋冷水吹冷风、吊打、背铐、罚跪、用烟头烧、用袜子塞嘴、屎尿拉在裤裆里,戴摩托车头盔往里面喷辣椒喷雾等,极尽残忍手段。刘立强、周念文被打穿耳膜(请调取长沙第八医院耳鼻喉科就诊记录),刘鸿被踩伤腰椎,刘立强被惨无人道殴打7次。在完全没有正常生活条件的指居点,每个人都被酷刑暴打,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刘立强、刘歆剑、刘鸿、周念文、李朝晖、廖峰文等都在转到看守所不久就向律师控诉提交了各自饱含血泪的《被刑讯逼供的控诉书》。
张宪一手掩盖真相,一手制造伪证,瞒上欺下,以本案为中央巡视组督办的涉黑案件为由,威胁、引诱、欺骗全体被告,以涉黑三代不能翻身,要判刑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要没收全部财产等进行威胁,非法取证。相关被告顾及到上有父母下有幼儿,为了不被打残、不被没收全部财产或不影响子孙后代,被迫背诵办案组写好的虚假口供,被迫配合办案组录音录像,被迫按照侦查人员的要求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 张宪制造伪证可以从所有被讯问人笔录的高度雷同性、自证有罪得到证明。如每个人自认加入(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的层级、规定等内容高度相同,如果不是办案人员统一指定,怎么能回答成一样的?后来,因为黑社会帽子被摘掉了,这些伪证没有发挥作用,但在案卷里仍然可以查到。
张宪主导起草移送了一份满纸谎言的《起诉意见书》,通过极度扭曲事实的词汇和虚假案情把刘立强等塑造为“罪大恶极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后因证据实在无法达到“黑社会组织”认定标准,排除了涉黑罪名,但仍被以“涉恶犯罪集团”提起诉讼。即使这样,在《起诉书》罗列的大量“吓人”的、拔高凑数的罪行里,还是找不出一起暴力恶性犯罪事实。他企图通过“涉恶”虚假包装,降低对罪名的认定标准。
张宪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上列明了刘立强、李雷激、刘歆剑、刘鸿、周念文等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为长沙市,且在长沙市都有固定居所,因此张宪对刘立强等8名被告适用的“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属于程序违法。
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指居场所每个房间都有监控录像,能证明被指定监视居住者的生活状态,是证明刑讯逼供的直接有力证据,但张宪伙同办案人员拒不移送不提交。张宪组织办案人员对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严重刑讯逼供行为百般掩饰抵赖,安排酒店经理、保洁员、保安人员做假证词,他们拒不交出指定监视居住场地监控录像的行为就充分证明他们有不可见人的罪行。
三、隐匿证据、销毁证据
隐匿证据,销毁证据。办案过程中长期隐匿对刘立强有利的办案证据,如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等,故意制造冤案。指使销毁指定监视居住的监控录像,隐瞒刑讯逼供犯罪事实。查封刘立强的个人账户、公司账户、亲属账户,冻结资金近3亿余元,不向检察院、法院移交,实际就是隐匿财产,妄图在执行阶段不清不白地罚没侵吞。
四、执法犯法、侵吞巨额财物
(一)、刘立强位于万家丽中路三段189号E15栋101房的家中设有一个收藏室,该室内藏有大量贵重的黄金、外币、白酒及现金等,价值高达两千万余万元。这些财产在张宪带队抄家后均不知去向。具体有
1、金条,刘立强于2012年至2013年间在娄底建行长青支行购买的300多万的金条(当时金价为298元/克),称为“建行金”,于2014年在娄底工行兴城支行购买的330万元的金条(当时金价为330元/克),称为“工行金”,于2016年在浦发银行长沙分行一次性购得的220万元的金条(当时金价为220元/克),称为“浦发金”。均有银行购买记录可以查询。另有多件黄金首饰。( 3万克黄金现在市场价值4500万元)
2、外币,五十万美元,欧元、港币、新加坡币等外币若干。
3、首饰,翡翠钻石项链套装及多件金银珠宝首饰,价值数百万元,其中翡翠钻石项链套装为刘立强2014年以350万元从周艺文处受让。
4、白酒,茅台酒三十多箱 。
5、收藏钞票,整版的连号人民币,五十元和一百元面值每版有数十张连号大额纸币,俗称“大炮筒”。这些连号人民币是刘立强在北京一个叫王军伟先生的公司花费三十多万元购得的。
6、手表,价值100多万元。刘立强收藏有四块劳力士手表,其中一块铂金的28万元购得,另外三块价值在6万—8万元之间。一块价值40多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价值18万元的江诗丹顿手表。还有一块在新加坡拍卖会上购得的限量版、超薄的伯爵手表一块,价值15万元。
7、名贵字画,刘立强家里珍藏有韩美林、杜大恺、刘巨德、邹传安、王憨山等名家画作,另有湖南省书协主席郭福初的大量书法作品,湖南省美协主席朱训德的作品两幅。
8、一套完整的第二套人民币大全册,面值从1分到10元不等,花费三十多万元购得。还有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收藏版几十套。
9、邮票年册,刘立强从80年代开始集邮,每年两本从未间断。
10、两台汽车,一台是刘立强名下购于2014年的奔驰550轿车。已行驶7万多,购买时花费130多万元。另有王珊名下的宝马Z4跑车一台,花费60多万购得,只行驶了三万多公里。
(二)、刘立强在龙洋投资咨询公司位于雨花区湘府中路西雅商务楼九楼的办公室内也存放有大量的名家字画、文玩、烟酒等贵重物品。
1、杨飞云油画三幅,刘立强于2018年花费500万元由弟弟刘鸿在北京一家艺术品公司一个叫马跃的老板处购得,国家油画院院长杨飞云油画三幅。
2、刘立强弟弟画家刘鸿2018年在长沙参加展览后存放龙洋公司会议室的画作十余幅。
3、画家徐铭借款的抵押物存放在刘立强办公室的名家字画十几幅,有徐悲鸿、傅抱石、何海霞等名家作品。作品都放在一起,他们仅拿出其中一幅说是涉案证据,其余的就说都不见了。
4、刘立强自己多年收藏的名家字画十余幅,有朱训德、王憨山、李立、易图境、莫立唐等名家作品。
5、香烟有“和天下”烟10余条、“冬虫夏草”烟20余条,“黄鹤楼”烟2条。
6、办公桌上及书柜里陈列的古董文玩陈设品瓷器花瓶、香炉、笔筒、赏石等十余件。 这些画作及物品放在办公室内,在办案人员抄查后均不翼而飞。
(三)、价值600万元的红木家具(欠款人张剑波抵债给刘立强后,刘立强寄存在娄底廖峰文老家宅内)被张宪安排人从娄底存放地拖到长沙,后不知所踪。
律师在会见时多次与刘立强核对被扣押的财产清单,上述提及的财产除两辆汽车以外都不在扣押清单之中,现有扣押决定书能够反映扣押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5月27日、28日、6月8日、8月14日、9月15日,但刘立强仅在5月27日在公司搜查扣押财产时在场,刘立强去现场时,公司已是一片狼藉。 其余时间均不在现场。经过公安办案人员多次抄家后,上述财产未被列于扣押清单,也没有随案移送,办案人员在搜查抄家时没有使用执法记录仪,更没有扣押笔录。因此,我们认为以张宪为首的相关办案人员在对刘立强案抄家搜查时,直接将上述巨额财产在未上扣押清单的情况下,予以侵占、侵吞。
张宪徇私办案、冤案黑办、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侵吞财产,这种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害虫,篡改事实伪造证据的败类,将法律当儿戏把无辜者拖入深渊,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的血泪,每一次执法犯法都是对法治尊严的践踏。 张宪是刘建宽的余孽,是湖南政法司法体系的恶瘤。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请求对张宪等相关违法人员徇私枉法、制造冤案、刑讯逼供、执法犯法、侵占他人巨额财产的严重犯罪行为,依法予以立案严肃查处。 泣血恳求领导对这一恶瘤应予严肃彻底铲除,还人民以朗朗乾坤!
检举控告人:杨佩莲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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