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海控告李建伟、蔡燕真、杨悦鑫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受害人立案诉求 我是东莞市房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以下简称:"房讯公司"),就东莞市房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海控告李建伟、蔡燕真、杨悦鑫(又名杨建虹)李水清、邓毅青、谢慧钢、李俏欣、陈坚荣、钟火财等人涉嫌重大团伙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黑、涉恶、保护伞等罪一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恳请相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基本事实介绍
东莞市房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专业房地产服务型企业,于2017年新三板上市,李海任董事长,李建伟任总裁,2020年因李建伟、蔡燕真等人未及时披露财务报表导致新三板退市。2015年起,李海基于对李建伟等人的信任,将房讯公司管理权交付李建伟,将房讯公司的财务事宜均交由蔡燕真负责,蔡燕真还负责保管李海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卡UKEY、密码等,李建伟为控制公司,将公司出纳工作交由其妹杨悦鑫负责。为李建伟、蔡燕真、杨悦鑫相互勾结、非法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埋下祸根。
经查,李建伟、蔡燕真、杨悦鑫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债务,擅自将公司公款转出,侵占公司财产近6亿多元(截止至2021年3月28日的证据线索计算得出),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恳请对于李建伟等人的犯罪行为应予立案追诉,保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李海
2024年6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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