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纪委,山西省纪委,忻州市纪委#反腐永远在路上# #山西# #山西政法#
现举报
许旺全:现任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永厚:原河曲县招商局局长,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现任河曲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钟兵,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干部(管理着“扶贫开发中心”公章)
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晓峰,河曲县人民法院院长
河曲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 程春丽 书记员 金春燕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刘勇 审判员 王婵英
孙艳红 法官助理 杨文鑫书记员 毛 宁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程庆华 审判员 张林 王怀师 书记员 屈佳辉
等官员严重违纪违规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举实名举报。以上官员,为帮助所谓的扶贫就业工厂,河曲县招商引资进来,报到省扶贫办吃着扶贫专项补贴资金空饷的“河曲县勇杰服饰有限公司”一一在河曲县没有一分钱投资的空壳诈骗公司,不惜以身试法,掩盖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联合法院做出枉法裁决。对没拿国家一分钱补贴,投资在河曲县易地搬迁扶贫就业基地1一2一3一4号车间的河曲县金领实业有限公司和河曲县羞花制衣有限公司进行了毁灭性的摧残与掠夺!
致使成功就业上百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易地搬迁户等困难员工失业;至使为河曲县扶贫就业工厂的投资者、经营者(河曲县金领实业有限公司,河曲县羞花制衣有限公司)消失无踪,深陷虚假诉讼枉法裁判伤害中,疲于奔命在上诉、翻案、维权路上,至今得不到解决!
2022年4月19日上午,以主管扶贫的副县长许旺全带领郑永厚,钟兵,叫停原定上午9点已开庭的庭审(此次庭审延后到晚上5点半才开审),到河曲县人民法院找院长梁晓峰说情(此三人进出法院,梁晓峰在约11点半钟送去,有举报人与律师马玉青亲眼看到(法院有监控可取证)。并帮空壳“河曲县勇杰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盖有“河曲县扶贫开发中心”公章的伪证明。该伪证把实际是“河曲县金领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在河曲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基地的全部产财及物品虚构在了没有任何关系的,事实什么都没有的空壳“河曲县勇杰服饰有限公司”名下,该三人涉嫌伪证罪;(该证据拙劣,做伪证时间都没做对,比勇杰公司早出生了16天,大乌龙事件)
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勇杰公司”提供的两张电子转帐证明和补贴工人名单,是诈骗扶贫款的犯罪证据,此就业培训专项扶贫款,员工没得到过一分钱,名单造假,把从没进过工厂的农民都写进去了,(为诈骗扶贫款的犯罪铁证!应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审河曲法院做假“宣判笔录”一审被告(举报人)从没有说过:“听清楚了不上诉。”这种话(此文件是举报人和律师宿青云 在二审法庭上拍照留存,庭审时法官没有出示)。一审河曲法院以“勇杰公司”虚构财产的诈骗合同《生产经营承包合同》以政府官员做的伪证为依据,不顾事实,不惜以身试法做出把枉法判决,把金领公司的全部财产(早已授权给举报人的“河曲县羞花制衣有限公司”保管使用)判决给骗子公司勇杰。此事早已书面告知过河曲县委书记石光源和副县长许旺全,县政府为此事于2022年3月18日晚上6点还召开过专题会议,会议主持:许旺全,参会人员有举报人,勇杰公司实控人梁明和扶贫就业工作相关官员,郑永厚、乔永升、田琪、吕利强、赵喜林、邱丽振、钟兵、张志宏等约15人以上,许旺全在会议上代表河曲县人民政府强调,对案涉的扶贫车间不允许转租,更不允许转租牟利。会上指出河曲县勇杰服饰有限公司跟政府签订的免费扶贫车间厂房到2021年的12月份已经到期。案涉的《生产经营承包合同》不具备承包期到2022年3月17日的条件,虚构事实,实为诈骗,人尽皆知。枉法判决还判令经营着扶贫工厂的举报人给付84000元的租金给诈骗公司。此枉法裁判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二审忻州中院不做调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山西高院“驳回再审申请”且拒不纠正,三级法院法官共同涉嫌枉法裁判罪。“河曲县勇杰服饰有限公司”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制造虚假诉讼,摧毁抢夺扶贫工厂,成功诈骗专项扶贫资金251920元(该款项贫困员工和就业员工没有得到一分钱),已被山西纪委追回5万多元,诈骗扶贫资金是重罪,该公司实控人梁明,河曲县招商引进的所谓的企业家、凭一空壳勇杰公司,能在河曲县圈地近百亩,号称投资几个亿、建什么纺织工业园区、什么拖拉机厂,事实没投资一分钱,也没有一分钱的一骗子一一河曲县前政协委员梁明
综上:恳请中央纪委,山西省纪委尽快介入调查,务必严惩!纠正枉法判决,追回被骗扶贫款,让扶贫资金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赔偿扶贫工厂就业员工及投资和经营者全部损失!还国法威严!还人民公正!
全部事实经过和证据材料附《抗诉申请书》已用邮政快递投递到了(已签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和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人:河曲县羞花制衣有限公司
厂长兼法人:高雁兵。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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